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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其他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 007330889/2018-02321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东莞市宇佟建材有限公司等109户企业(具体名单见企业所在地工商分局公告栏或登录东莞红盾信息网四川快乐12开奖结果 www.2qe74.com.cn查询),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设立登记中提交的住所申报表显示的住所进行检查,发现上述住所不存在,也无法和企业取得联系,同时上述住所所在地村(居)委会盖章确认住所不存在。当事人提交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提交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由于当事人虚构地址,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3月7日依法对上述109户企业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吊销企业名单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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